通知:根据2023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作按排,所有能正常发放毕业证的20级学生,都要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证(去年已认定过的学生除外)。请各院系依据新增工种或原审批工种,对本院系未认定的20级学生按要求提交相关认定材料,截止时间4月25日。(注意:电子照片有新要求)。
联系人:万琰 13939520558.
相关要求及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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