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科技〔2023〕126 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 通 知
各高等学校、委管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3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 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 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含高等职业学校实验实训室等,下同)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高校实验室(含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室)。中等职业学校实
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由所在学校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开
展,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加强督促检查。
二、工作要求和检查重点
1.提高政治站位。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
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省教育厅将加强
指导和统筹,指导高校开展好专项行动,认真组织高校实验室安
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高校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
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高校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
安全规范》相关要求,完善高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体系,按照
危险源管控分级管理体系对实验室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各高校校
级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应全面负责本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工作;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制定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
则;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
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
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
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4.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
进入实验室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
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
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
故发生。
三、工作安排
(一)高校自查自纠阶段(2023 年 3—4 月)
1.各高校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召开专题部署动员会,结
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
全检查项目表(2023 年)》(见附件 1),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
自查。
2.各高校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
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
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
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高校自查自纠工作要形成工作报告,并将签字盖章后的《高
等学校实验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 2)电子版(含报告 Word 版
和 PDF 扫描版)于 4 月 21 日前报送至工作电子邮箱,纸质版由各
高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留存备查。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3 年 5—6 月)
1.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高
校随机开展进校检查工作。2023 年检查数量不低于高校总数量的三
分之一,利用三年的时间做到检查“全覆盖”。现场检查时间拟定于
5 月下旬开始,具体入校时间将提前 2 天通知相关高校。现场检
查结束,形成《现场检查情况总结报告》报送教育部。
2.省教育厅配合教育部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对高校开展飞
行检查。近年发生过安全事故、前期排查中发现过重大安全隐患、
自查自纠工作未达到要求、上一次现场检查整改不到位的高校将被
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3.省教育厅形成《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情况
总结报告》,按时报送教育部。
(三)整改阶段(2023 年 7—9 月)
1.对现场检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
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限期整改的高校,要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
改方案和整改计划,于检查结束 15 日内形成《高等学校实验室安
全整改总结报告》(附件 3)发送至电子邮箱。
3.省教育厅汇总我省高校整改情况,形成《河南省教育厅高
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报送教育部。
(四)回头看阶段(2023 年 10—11 月)
省教育厅配合教育部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组织
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
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安全检查工
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
教育厅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
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
1.学校汇报。学校简要汇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整体情况,时间
尽量控制在 10 分钟内。
2.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
清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3.现场检查。选定不少于 3 个实验室、危险化学储存设施、
危险废物存储处置等相关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具体名单由检
查组现场抽取。
4.随机访谈。对主管实验室安全领导、实验室管理或实验教
学教师以及学生进行访谈或安全知识测试。
5.反馈意见。检查组要向被检查高校反馈意见,指出存在问
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检查期间,检查组和被检查高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
防控工作。检查组食宿费用自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向被检查
高校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
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五、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
联系人:霍
帅
电话:0371-69691667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李 展
电话:0371-69691977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刘东洋 王真真 电话:0371-69691878
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组)
联系人:王斌
电话:0371-86608288,13938577042
电子邮箱:sbc@zzuli.edu.cn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