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是搞好实践教学和实验实训室建设必不可少的工作。为使实验实训室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现代化的管理轨道,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主要内容:
1、实践教学信息
(1) 实践教学开设计划、实验实训室工作日志和学生签到本;
(2) 综合实践训练项目一览表、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名单;
(3)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学生评教结果、教案抽查记录和学生座谈会记录。
2、人员管理信息
教师业务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务、职称、评职时间、业务专长、进修时间、进修内容、奖惩情况、发表的论文数量和级别、主持或参与各类课题等)。
3、设备管理信息: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
(3)教学、科研实验实训耗材年度购置计划;
(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账、卡、说明书、使用记录、维护维修记录等。
4、日常运转信息:
(1)各实验实训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学总结和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
(2)实验实训室房间、面积变动及维修改造的基本情况。
5、安全卫生信息
各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大)检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安全工作汇报。
6、对外服务信息
各实验实训室接待参观记录、对外开放记录、对外考证记录、对外培训记录和利用记录。
第二条 各系部各实验实训室要设专人负责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管理及上报工作。
第三条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文件,凡上报的统计数字不得任意改动且要有据可查;发现错误应说明情况,经审核后更正。
第四条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要及时更新,根据需要可随时提供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