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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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6-19 编辑: 点击:[]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是搞好实践教学和实验实训室建设必不可少的工作。为使实验实训室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现代化的管理轨道,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提高实验实训室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主要内容:

1、实践教学信息

1) 实践教学开设计划、实验实训室工作日志和学生签到本;

2) 综合实践训练项目一览表、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名单;

3) 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学生评教结果、教案抽查记录和学生座谈会记录。

2、人员管理信息

教师业务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务、职称、评职时间、业务专长、进修时间、进修内容、奖惩情况、发表的论文数量和级别、主持或参与各类课题等)。

3、设备管理信息: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

3)教学、科研实验实训耗材年度购置计划;

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账、卡、说明书、使用记录、维护维修记录等。

4、日常运转信息:

1)各实验实训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学总结和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

2)实验实训室房间、面积变动及维修改造的基本情况。

5、安全卫生信息

各实验实训室安全卫生(大)检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安全工作汇报。

6、对外服务信息  

各实验实训室接待参观记录、对外开放记录、对外考证记录、对外培训记录和利用记录。

第二条  各系部各实验实训室要设专人负责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管理及上报工作。

第三条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文件,凡上报的统计数字不得任意改动且要有据可查;发现错误应说明情况,经审核后更正。

第四条  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要及时更新,根据需要可随时提供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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