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为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时使用。实验实训室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在申报立项时,必须填写本表。
二、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必须有依托的实验实训室,无依托实验实训室的单位,先经批准成立实验实训室后方可申报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
三、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专业负责人或课程组负责人;2.学科带头人、科研团队带头人或科研平台负责人;3. 在岗的实训办主任或教研室主任。
四、实验实训室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实验实训室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统一,明确目标,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建设。
五、申请项目经费应本着科学、合理、求是的原则,加强准确性和严格性,不得乱报、虚报和漏报。
六、所有立项建设的项目必须保证80%以上经费投入形成固定资产。
七、填表指南:1、项目名称,对新建实验实训室可填“×××实验实训室建设”,已有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可填“×××实验实训室扩建”或“×××实验实训室改建”。2、项目类别、项目类型,在所选类型前“口”中划“√”,3、项目单位,一般以系(部)为单位。4、经费预算取万元整。5、经费来源,包括中央专项资金、省市专项资金、学校经费、单独项目经费或其他等;6、项目起止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7、实验实训室基本情况、实验实训用房现状、主要仪器设备现状等栏为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有数据不清楚之处,请向有关部门咨询。8、其它各栏不清楚之处,请向主管部门咨询。
八、本表可复制或下载。
九、上报本项目材料时,请以打印格式输出,同时递交材料电子文档。
十、如内容较多,可附页,但不得改动原表格式和条目内容。
十一、此表填写内容属我校内部秘密,任何参与操作单位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不得私自泄露。相关资料应按要求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