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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全省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9-08-29 13:40   审核人:

学校各实训管理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的通知》(教安全〔2019〕571号)要求,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学校从2019年8月至10月底在实验室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请学校各实训办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实验实训中心

2019年8月29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
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的通知

教安全〔2019〕57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9号)精神,省教育厅制定了《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

  2019年8月13日

  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义马气化厂“7&middot;19”重大事故教训,着力解决狠抓落实仍有很大差距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发生,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教育厅决定从2019年8月至10月底,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已经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为工作主线,聚焦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全面落实单位(学校)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三个月集中行动,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明显下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现全覆盖,较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事故隐患得到全面整改;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学校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重点任务

  在扎实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的同时,聚焦实验室危化品、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坚持单位(学校)自查自改、教育行政部门暗访相结合,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严格管理相结合,推动各地、各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细落实。

  (一)开展安全防范基础建设情况专项行动。检查是否按照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和专业保安,门卫值班室是否按执勤人数配齐防卫器械,是否完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紧急报警等装置和电子巡查系统建设;是否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在学校周边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等,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是否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特别是检查中小学、幼儿园“五个百分之百”的落实情况(即配齐专兼职保卫人员和落实门卫值班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符合安装条件的学校、硬质防冲撞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在大门口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的校园数达到100%,在学生正课时间落实封闭式管理制度的校园数达到100%,在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的校园数达到100%)。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防安办〔2019〕15号)要求,全面排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及装饰材料、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住人建筑、屋顶平台和疏散走道堆放可燃杂物、违规装修施工、消防设施损坏故障等重点隐患,跟踪整改到位,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清零。各单位(学校)要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开展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标牌,公开承诺不存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地要对本辖区单位(学校)负责人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对新学期开学重新启用的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排查,禁止采购无食品标签、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及超过保质期的米面油等食品及原料。排查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传染病和常见病、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排查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情况;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杜绝出售“三无”、“五毛”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等;排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经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情况。

  (四)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对各类实验室危险源包括危化品、病原微生物、辐射源等是否实行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全流程全周期管理,采购和运输是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存储是否有专门存储场所并严格控制数量,使用时是否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和详细记录;能否保证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重点部位设置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并保持运行良好;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是否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是否制订有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五)开展教育教学设施安全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校舍及基础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发现危房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是否落实校舍及内部设施定期检查报告、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对老化校舍、陈旧设施维修更新情况,校内有无D级危房、危墙等。全面排查是否根据实际建立学校安全事项专项认证及采信推广机制,对学校使用的关系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材等,是否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做好相关认证工作。要开展汛期专项行动,加强对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学校,以及受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周边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洪水冲击、极端天气等对学校安全造成的影响,采取必要的措施,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对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方和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减灾救助工作。要加强气象相关安全检查。

  (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加强和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强化暑期对孩子的安全管理,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防溺水工作。检查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情况,是否通过校讯通、短信、微信等向学生家长每周发送不少于一次防溺水提醒信息,是否组织发放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省专项办《告家长书》。

  (七)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专项行动。排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豫检未检建〔2018〕1号)有关建议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一〔2018〕960号)精神的落实情况,是否开展多种形式预防性侵害教育,将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提高学生防护自救能力,?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是否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是否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是否全面落实学校日常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规范管理,特别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各地和学校是否与检察机关等部门积极协作,形成合力做好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

  (八)开展扫黑除恶、反恐专项行动。检查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加强研判和预警,积极提供扫黑除恶线索,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检查是否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反恐标准体系,做好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的分级管理,加强硬质隔离设施规范建设,有效防范恐怖案件的发生;是否强化分类排查和指导,加强教育引导和预警,做好重点人群管控。

  (九)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安全隐患突出场所、黑恶势力和脏乱差环境的排查摸底,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 “四个禁止”的落实情况(禁止设立上网服务场所、禁止设立歌舞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禁止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建立排查工作台账,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推动落实校园周边治安防范措施,净化周边环境。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特殊时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深入一线,亲自组织研究行动方案,靠前指挥,督促检查。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建立通报、督办、会商、协商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暗访调研。要把专项行动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加强暗访调研。要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随机开展暗访调研工作,看隐患整改到位不到位、排查彻底不彻底、整改认真不认真、隐患消除不消除。

  (三)明确工作步骤。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各地、各单位(学校)要于8月底前,围绕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工作。9月份,各地、各单位(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本地、本单位(学校)的暗访调研活动,并加大整治力度。10月份,各地、各单位(学校)要结合暗访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动成效。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学校)要于8月25前将本地、本单位(学校)的行动方案和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教育厅。发现重大隐患、发生校园安全稳定事故事件,要第一时间报送。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本地、本单位的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学校)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1月1日前以正式报告形式报省教育厅。

  (五)落实细化责任。各地、各单位(学校)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交办督查、领导责任、验收销号4张清单,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交办督促、明确责任。要在全省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事故的教训在哪里、风险的隐患在哪里、工作的差距在哪里、防范的对策在哪里”四问四查,全面摸清风险点、落实整治责任人、把好验收审核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不重视、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要通报、约谈直至问责。

  联系人:省教育厅安全管理处  高金才

  电话:0371-69691255

  邮  箱:aqglc@ha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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